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加盟政策
一、关于代理加盟费的收取
1、凡2017年度代理公司产品的加盟商暂不收取任何加盟代理费;
二、关于代理加盟商的认定
1、有当地沿街店面不小于30平米,或不小于80平米办公地点;
2、有自主民事能力的自然人;
3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;
4、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活动能力;
5、诚实、守信、无不良征信记录。
三、关于首批进货额度的要求
1、县级代理(或地级城市的下辖区)首批进货款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万元整;
2、地级市代理(或省会市的下辖区,下辖县)首批进货数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5万整;
3、省会城市代理(或中央直辖市下辖区、市、县)首批进货数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万整;
注:首批进货款不含包装、工具、宣传材料费用。
四、招商政策支持
1、代理商首批进货时,公司按照首批进货款的额度配送相应价值的说明书、标签、宣传单页;
五、销售奖励
1、所有代理商合同年进货量达到100万的(以货款到账计算),公司将一次性奖励总进货量10%的热销产品(不奖励现金);
2、所有代理商年进货量超过100万的,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超出部分的11%的热销产品进行奖励(不奖励现金);
六、特别条款
1、所有代理商提货,公司均不承担物流、快递费用;
2、所有代理商提货,如果要求公司直送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代理商承担;
3、代理商的年进货量计算办法,是按照实际到账资金并提货计算的。